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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木家具当成橡木家具出售,一字之别,就让消费者多掏了1万多元。
日前,嘉莲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林先生投诉,称他九月初在吕岭路一家商店订购了一套楼梯,签订合同时明确写明踏板材料为“橡木”,可安装时却发现材料写成了“橡胶木”。他立即与商家交涉,商家却以笔误为由,拒绝予以处理。经查,楼梯踏板果然不是橡木的,而店内查出的同品牌楼梯销售合同,踏板材质也清楚标明“橡木”,对此,商家无法解释。据了解,市面上“橡木”的售价为每立方米三万多元,而“橡胶木”在此店的成品销售仅为980元,价格至少相差10倍以上。工商检查人员认为,林先生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商家利用一字之差,每销售一个楼梯就可多收万余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欺诈手段骗取财物”。工商部门指出,这家商店的行为属于以虚构合同标的物手段骗取消费者财物。最后,商家退还消费者损失人民币1万元,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千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