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银行代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局注册大厅收费窗口取消现金缴费方式,改为使用POS机刷银行卡的缴费方式。各缴费人也可根据《缴费通知书》和《厦门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书》自行转帐缴费,或到就近的银行缴交现金。
二00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