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宏路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554户企业未按时参加2005年度企业年检,分别于2008年2月—2008年3月期间陆续被我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详见厦门工商红盾网www.xmgs.gov.cn)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