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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08-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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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 (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尹传英 池丽清)近日,陈先生去餐馆用餐,在使用卫生间时却被夹伤了手。昨日,在厦港工商人员的调解下,陈先生拿到了店家的600元赔偿款。 前些日子,陈先生饶有兴致地前往思明南路某快餐店用餐,在使用该店的卫生间时却被卫生间的弹簧门夹到手受伤了。陈先生要求店家送其前往医院治疗并支付医药费。但店家不予处理,认为陈先生是自己粗心才会被门夹到。 昨日,经过厦港工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店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及误工费共计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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