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陈铭训 邓安妮)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商家给予换货后,商品还不能正常使用,商家是不是就免责了呢?最近,思明12315投诉台接连受理了几起投诉。 傅女士去年在一家电讯公司购买了一部价值1550元的华语盛泰336手机,因送话筒无声,已经维修了两次仍然无法使用,最后商家于今年5月11日为她更换了新机,并在保修卡上注明更换时间,但是投诉方当场试用手机时,竟然出现自动关机的状况,商家马上翻脸说无法处理,就不再理睬她了。 另外一名胡女士没想到购买了手机后,烦恼就一直伴随着她。上个月她在一家商城购买了一部“索爱580”手机,价格2298元,使用中却发现通话过程杂音不断,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或声音失真,朋友还笑她耳朵不好使。商家检测后说未测出任何故障,但胡女士却真真实实感到问题的存在。 根据相关规定,思明区12315投诉网点对几起投诉进行了调解和处理,商家为傅女士更换了手机;根据胡女士的要求,商家同意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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