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工商部门发布,因一些优惠内容不能兑现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多了起来,消费者对商场宣传广告得多留一个心眼。近10天来,思明12315投诉台就受理了5起这样的投诉。 “五一”前,温先生在某商场内的海报和海峡×报上,均看到这样一则广告:“购物无忧,差价三倍补偿”。温先生在该商场购买了一部价格为1299元的“三星E598”手机,当时他还为自己得到优惠而沾沾自喜。可没过几天,他就在另一家商场内发现,型号、外观相同的这款手机,只卖988元。温先生当即找商家理论,但商家以各家进货渠道不同而不予理会。温先生投诉,要求该商场按广告所说履行差价三倍补偿的承诺。 思明12315经过对报纸宣传言词的仔细研究和商家的解释,最终确认,该商场宣传的“差价”是以本店为参照物,并非同其他商家对比差价,但在其宣传广告上并没有讲明。该商场意识到自身工作失误,接受工商部门的调解,依据本商场的“永久保障服务条款”承诺,以补还差价方式,退还温先生311元。 消费者叶先生也是在“五一”期间购物遇到类似优惠不惠的烦恼,他在某电器城花1880元购买了有附赠立体耳机的一部“摩托罗拉Z6”手机,可回家后翻遍了包装盒,都未见到立体耳机的影儿。他赶紧联系商家索取耳机,可商家却答复说,该耳机需另外付费购买。 工商人员调查后查明,原来该款手机分精装版与简装版,只有精装版才有赠送耳机,叶先生购买的是简装版,所以无法给予赠送。经工商人员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手机作退货处理,但考虑手机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退款采取现金和抵用券形式。昨天叶先生拿到1480元现金和400元抵用券。 (曾庆光 曾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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