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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表示案
2008年1月7日,根据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的举报,我局查获崔伟、赵鹏、刘勤、张律军无照经营域名注册及虚假表示案。并发现厦门一搜科技有限公司并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ICANN下属的域名注册代理机构,却在与客户签订的域名注册合同上虚假表示“厦门一搜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ICANN下属的域名注册代理机构”,其目的是为了让客户相信当事人有域名注册的资格,从而让客户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其行为已违反《厦门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表示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为3440元。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做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