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乐申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经查证,厦门乐申电缆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份从上海红旗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一批电线电缆并销售,经厦门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上述电缆质量合格,电线实际长度与标示的长度不符。当事人销售的电线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其行为已违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销售产品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做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