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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备案事项实施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事务备案(C01,共6小项)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一、备案事项及编号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C01—01)
二、备案事项的法律依据
(一)《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自1988年7年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二)《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95年6月8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1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9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三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4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二件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6年9月22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三、备案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营业执照时,在登记机关当场签字备案。
四、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无
五、备案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岛外各区工商局,海空港保税联动区工商局,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六、备案办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备案后出具的证明
无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行政法规)第十条和《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准予设立登记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登记通知书,并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备案手续后,方可领取营业执照。
九、备案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2200951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3号火炬大厦附一楼
联系电话:5718705
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5650039
海沧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号5号一楼
联系电话: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一楼
联系电话: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一楼
联系电话: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西岩路
联系电话:7889338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市工商局监察室
地址: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5楼
联系电话:2202922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工商红盾网站:www.xmgs.gov.cn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外商投资的公司章程修正备案
一、备案事项及编号
外商投资的公司章程修正备案(C01—02)
二、备案事项的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颁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三、备案方式
向原公司登记机关作书面事后备案
四、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条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213号文)具体规定)
五、备案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岛外各区工商局,海空港保税联动区工商局,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六、备案办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备案后出具的证明
备案通知书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修正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九、备案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2200951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3号火炬大厦附一楼
联系电话:5718705
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5650039
海沧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号5号一楼
联系电话: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一楼
联系电话: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一楼
联系电话: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西岩路
联系电话:7889338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市工商局监察室
地址: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5楼
联系电话:2202922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工商红盾网站:www.xmgs.gov.cn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一、备案事项及编号
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C01—03)
二、备案事项的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颁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三、备案方式
向原公司登记机关作书面事后备案
四、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原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原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
(以上条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213号文)具体规定)
五、备案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岛外各区工商局,海空港保税联动区工商局,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六、备案办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备案后出具的证明
备案通知书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九、备案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2200951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3号火炬大厦附一楼
联系电话:5718705
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5650039
海沧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号5号一楼
联系电话: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一楼
联系电话: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一楼
联系电话: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西岩路
联系电话:7889338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市工商局监察室
地址: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5楼
联系电话:2202922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工商红盾网站:www.xmgs.gov.cn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外商投资的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
一、备案事项及编号
外商投资的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C01—04)
二、备案事项的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颁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三、备案方式
提交书面材料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四、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所规定的条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5]第199号文)规定)
五、备案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岛外各区工商局,海空港保税联动区工商局,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六、备案办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备案后出具的证明
备案通知书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九、备案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2200951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3号火炬大厦附一楼
联系电话:5718705
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5650039
海沧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号5号一楼
联系电话: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一楼
联系电话: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一楼
联系电话: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西岩路
联系电话:7889338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市工商局监察室
地址: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5楼
联系电话:2202922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工商红盾网站:www.xmgs.gov.cn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备案
一、备案事项及编号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备案(C01—05)
二、备案事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颁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第四款
三、备案方式
提交书面材料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四、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条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213号文)具体规定)
五、备案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岛外各区工商局,海空港保税联动区工商局,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六、备案办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备案后出具的证明
备案通知书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分公司设立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九、备案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2200951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3号火炬大厦附一楼
联系电话:5718705
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5650039
海沧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号5号一楼
联系电话: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一楼
联系电话: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一楼
联系电话: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西岩路
联系电话:7889338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市工商局监察室
地址: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5楼
联系电话:2202922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工商红盾网站:www.xmgs.gov.cn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股权质押备案
一、备案事项及编号
股权质押备案(C01—06)
二、备案事项的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1997年5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三款
三、备案方式
提交书面材料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四、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四)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条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213号文)具体规定)
五、备案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岛外各区工商局,海空港保税联动区工商局,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六、备案办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
七、备案后出具的证明
备案通知书
八、备案的法律效力
未按本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的质押行为无效。
(以上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九、备案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2200951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3号火炬大厦附一楼
联系电话:5718705
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5650039
海沧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号5号一楼
联系电话: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一楼
联系电话: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一楼
联系电话: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西岩路
联系电话:7889338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监督机构:
市工商局监察室
地址:市湖滨南路43号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5楼
联系电话:2202922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工商红盾网站:www.xmgs.gov.cn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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