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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工商局:创建文明城市户外广告整治情况
为迎接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集美区工商局于6月份开始对辖区户外广告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截止7月16日,共强制拆除设置不规范、破损、陈旧户外广告牌、乱悬挂的布幅1028块(条)。这是继3月5日开展“春雷”行动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
七点做法:
一、领导重视,专门成立户外广告整治小组,重拳出击违法广告
集美区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科、所长再动员会,结合辖区实际,区局商广科牵头组织5个工商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区局分管领导、各所所长、书记均到拆除现场协调指挥。
二、巧借东风,借力发力,开创户外广告齐抓共管新局面
鉴于集美区工商局创建任务多,人员少的现状,集美区工商局主动与镇街、路政、执法局、公安取得联系,执法力量的强悍前所未有。如侨英街道书记所说的,要多少人给多少人,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广告拆除工作。此外,还向集北所派驻增援干部,将每日工商所开展的创建工作情况一一记录。
三、动员广告公司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发布公益广告近2000平方,营造创建氛围
集美区工商局积极协调组织拥有广告位资源的东帝士广告公司、一笑广告公司、不凡广告公司、宏臣广告公司以候车亭、路名牌、灯箱、大型看版、高立柱等形式在辖区主要干道发布有关创建公益广告,面积达1368平方。特别是杏东路诚信一条街(其中,路名牌20座、站名牌5座、候车亭5座、灯箱80面),公益广告已覆盖整条路。区局也积极发布公益广告632平方,得到区委的肯定。此外,加上宣传部、各镇、街发布的公益广告已覆盖整个辖区,发布面积达6000多平方。
四、建立每周巡查制,强化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集美区工商局建立每周户外广告巡查制度,商广科对违法广告拍照取证,及时反馈给辖区工商所,工商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要做出处理情况,并向区局反馈。对于审批权限在广告处的,区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时告知广告处,暂停审批。截止目前,集美区工商局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8起,另4起还未结案,罚没金额5.1万元。监管中强化对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及广告公司发布行为的监控。其中,共对8家广告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特别是对厦门九香门诊和慈爱医院以期刊形式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分别处以1.1万元、1.2万元的罚款。
五、贯彻落实广告处推行的铝牌登记证明示制度,使5条示范街400多块店招广告牌有了“身份证”
从6月5日开始,5个工商所在区局商广科的指导下,辖区的凤泉广场、聚鑫广场、杏东路、杏北路东段、集源路、孙厝路的400多块店招广告推行上牌明示制度,铝制的广告登记牌统一粘贴在店招广告的右下脚,店招广告的登记情况有了显著的“身份证明”。此外,还新登记店招广告142块。此举有利于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及完善户外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六、整治中,能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集美区工商局将整治重点锁定在各主要道路沿街楼宇、临街店面设置不规范、闲置破损、市政设施上面的乱悬挂、乱张贴的商业广告、广告用语用字不规范以及占道、侵占绿地、小区内违法设置的小型立柱广告。此次行动,集美区工商局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已由城区主干道向次干道、城郊、农村逐步推进,成效显著。
七、强化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宣传氛围
在创建期间,集美区工商局邀请省、市、区电视台、报社记者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共在省、市媒体发表整治新闻18篇,通过广泛宣传,既对违法广告设置者起了震慑作用,又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市局推行的铝制登记牌制度,以户外广告牌有了“身份证”为题,先后在省新闻台、工商视点、集美电视台、集美报、海峡消费报、海峡导报、厦门商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七点体会:
一、领导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全力以赴做好广告监管工作。
此次户外广告整治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区洪成副书记和林国贤局长亲自带队检查户外广告。分管局长、商广科、工商所所长、书记、副所长均到位指挥。灌口镇一党委副书记也到现场坐镇。此外,镇、街道、公安、执法局、路政所、城市管理协管员协同执法,多部门、多兵种协同作战,户外广告齐抓共管局面日趋成熟。
二、在此次广告整治过程中,发现之前已经整治过的个别街道,违法设置的广告有回潮现象,增加了工作量和整治的难度。原因之一就是拆完之后巡查不到位。
三、此次行动,集美区工商局在户外广告拆除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耗费了大量行政政资源,执法人员头顶烈日高温作业,有的中暑了还坚持在一线执法,有的还承受房东辱骂(在拆除行动中,凤仙路一手机维修店房东辱骂工商人员,并抢走广告牌,周军所长立即协调公安及镇政府副书记开展调查,经现场教育后,该房东当面向工商人员道歉。)反思之余,使我们更加深刻领悟到广告事前规划从源头管理的重要性。(如灌口所规划的凤泉广场的户外广告,不管是迎接创建工作还是台风来临,均可高枕无忧。)
四、农村户外广告监管是一个薄弱环节。之前,集美区工商局都把主要力量放在城区主干道,较少涉及到农村。而文明城市的检查又涉及到农村的大街小巷,因此,此次拆除的数据一半以上都是在农村进行的。执法人员宣传指导还不到位,招牌制作部、刻字、喷绘、部分广告公司、村民依法设置广告的意识也较为淡薄,导致在执法过程遇到阻碍。
五、充分发挥街道工作人员的作用,破解住宿广告拆不到的尴尬局面。此次执法,集美区工商局在杏滨、灌口、北区私房出租点拆除了52块住宿广告,街道工作人员功不可没。由于这些住宿广告均设置在私房的楼上,房东又不配合开门,拆除队员无法进入私房实施拆除,此时,街道工作人员随即联系房东予以配合,使得拆除工作进展顺利。
六、严格执法,树立权威
在执法过程中,针对龙舟赛组委会、宣传部间接发布商业广告行为予以制止,对厦门广播电视报广告部立案处罚。龙舟赛组委会委托厦门广播电视报广告部发布有关龙舟赛公益广告营造宣传氛围,厦门广播电视报以拉赞助的形式召集了3家地产商,宣传部、组委会同意其利用政府设立的3根高立柱回馈企业发布短暂地产商业广告,集美区工商局发现后,及时予以立案调查。促使宣传部、龙舟赛组委会出面协调,一改往日被动监管局面,进一步树立了执法威信。
七、发现新问题,敢于去面对,并提出新思路。
在巡查过程中,集美区工商局发现一些职能部门为应付创建工作,随意设置一批公益广告,不当的设置方式没能起到宣传效果反而影响了市容。针对这一现象,集美区工商局商广科做了调研,并指导肖维维撰写了《浅谈当前城市公益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规范》调研论文。见附件,请提出修改意见。
五点打算:
一、下半年,集美区工商局将加强对经营者、广告制作、发布行为的行政指导工作。一是由区局商广科编印广告发布、办理须知,放在各登记窗口进行宣传指导。二是有针对性开展广告发布行政指导会,特别是召集灌口、集北两个农村工商所辖区的广告公司、刻字、喷绘、制作部以会带训,引导其依法发布广告。
二、建立每周巡查制度,特别是要针对拆除整治过的路段加强巡查,防止回潮,由区局商广科督促各工商所执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改变以往巡查不到位的现象。
三、针对部分广告公司擅自改变高立柱版面规格、发布期限等行为,集美区工商局将建立辖区高立柱(含小立柱)、大型看板广告档案,对广告公司的设置发布行为实行动态监管。由集美区工商局商广科协调广告处执行。
四、继续推行户外广告铝制登记牌上牌制度,到年底,新登记牌要覆盖城区主干道。
五、对尚在规划、在建或新建楼盘、小区开展调查摸底,建立要规划区域档案资料(包括开发商、物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工商所负责联系人等),邀请广告公司提前介入归划,并在工商所登记大厅、小区进行公示)
集美区工商局
200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