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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户外计划书[2006]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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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08-03-18

厦门市户外广告工委会办公室
 
 
 
 
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计划书
 
厦户外计划书[2006]1
 
 
 
一、户外广告设置使用项目的基本指标:
 
本批公开出让8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资源,其相关基本指标见附表:
 
 
 
二、交易有关条件:
 
1、配置方式:拍卖。
 
2、拍卖实施单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备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复取得公物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实施单位的确定方式采用报纸发布委托拍卖通知,由具备上述资质的拍卖企业自由报名,后采用公开随机摇号方式从中确定2家拍卖企业,分别承担4座高立柱的拍卖活动。
 
3、拟实施日期:20064月初。
 
4、竞买人资格:根据厦门市户外广告工委会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取得广告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5、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首次支付50%,第二、第三次各支付25%);具体约定依照《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执行。
 
6、原有设施的处理:依照《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三、维护与发布广告要求:
 
1、买受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基本指标设定的规格、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
 
2、场地业主单位须为买受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维护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协助买受人解决户外广告设施的照明电源接入问题。
 
3、买受人必须采用LED装饰户外广告,配备相应的夜间照明灯光,同时必须于每日晚18:00—22:00,夏令季节即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19:00—23:00亮灯;节假日或电力紧张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4、版面闲置不得超过15天,闲置期内必须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由市文明办提供,可到市广告协会网站查询下载)。
 
5、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6、买受人必须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遇台风、暴雨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户外广告陈旧、破损的,买受人必须及时修缮或者拆除重设。
 
7、买受人依法享有《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和《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规定或者约定的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与责任。
 
 
广告位序号 设置地点 登记证号 广告形式 规划规格、面积 模拟效果图 夜间照明 设置类型 使用年限 标的保留价(万元) 设施原属单位 场地业主单位
版面宽度(M) 版面高度(M) 版面数(面) 总面积(M2) 设施总高度(M)
20060101 海沧区海沧大桥西引桥北侧太平山边 X007101 高立柱 18 6 2 216 20060101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15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60102 集美区银汇路3号(厦门大桥集美立交南侧) X0001846 高立柱 18.5 6 2 222 20060102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36 厦门辽望广告有限公司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60103 金尚路北段西侧机场侯机楼对面 X0000098 高立柱 18 6 2 216 20060103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21 厦门市博美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060104 海沧区厦漳高速公路厦门段东孚服务区 X0000055 高立柱 18 6 2 216 20060104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12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60105 海沧区蔡尖尾山西边隧道口 X0000051 高立柱 18 6 2 216 20060105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4.5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60106 海沧区海沧大桥西引桥收费站西侧 X003621 高立柱 18 6 2 216 20060106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30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60107 海沧区石塘立交桥边西南侧 X0000781 高立柱 25 8 2 400 20060107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36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60108 集美区厦门大桥集美立交杏林方向 X0000053 高立柱 18 6 2 216   20060108 外打灯+LED 已有设施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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