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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工商所位于翔安区新圩镇,现有干部职工11人,全所人员都为大专文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法律、计算机、中文、国贸、管理等专业人才,是国家、省、市三级“青年文明号”单位。新圩所党支部推行党、团员“勤廉双优岗”的评选活动,起到了党、团员典型示范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2004年,新圩工商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商所”、被团省委评为“福建省十佳青年文明号”。2007年,新圩工商所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新圩工商所将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拓宽监管渠道,真正实现“人性化监管、零距离服务”理念;将积极推进全国第一条“青年文明号示范街”的各项工作,争取将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推向深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