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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水泥施工,应注意三个问题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20

 

购买水泥施工,应注意三个问题

同安区陈某因水泥质量有问题,对龙岩某水泥厂进行投诉,在12315投诉站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挽回17000元的经济损失。

  这起水泥投诉案件虽然在12315投诉站的努力下最终得到了解决,挽回了消费者的部分损失。然而,双方并没有实现最大的满意。据了解,大多数此类投诉的争议还在拉锯战中,有的还可能要闹上法庭。据统计,在同安私宅建筑中存在不少类似的消费纠纷。造成这种现象,原因主要有:一是举证难,有的消费者购买水泥时不索要票据,使用水泥不留样本;有的消费者则同时使用两家水泥厂的产品,无法确定责任承担方。二是投诉不及时或取证不合法,此例中陈某就存在这一问题,如发现水泥不凝固之后一个月才向工商部门投诉,在此之前又单方面把剩余的水泥样品送去作质量检验,送检程序不合法。三是雇佣没有资质的建筑“游击队”进行施工,一味按照惯例和凭经验搅拌混凝土沙浆,往往出现浇注后不凝固或硬度不够的现象,加上水泥使用过程的特殊性,工商部门的调查取证难。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水泥时要索取购货凭证,购买水泥要留下样品,并保存外包装;使用水泥前一定要进行试压块检验,合格后再使用;发生纠纷时,注意及时寻求救济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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