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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首位台湾农民个体户获准经营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5-01

 

    厦门市出现首家台湾农民个体户。4月21日,在同安区工商局注册管理科登记人员的指导下,台湾农民吴先生通过"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绿色通道",领取了个体户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工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直接予以登记。

    截至2007年底,厦门市共有台湾个体工商户235家。    (胡善安)

 

 

    来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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