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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昨日,记者从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获悉,两年前以同安区个协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两件“同安封肉”商标被驳回。这样的结果意味着“同安封肉”抢回品牌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了。
地名“同安”是主因
据了解,国家商标局驳回的理由是,“同安”是福建的一区名,属于县级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另外,“同安封肉”是菜名,用在第29类、第30类商品上缺乏显著性。
2004年9月份,国家商标局批准了厦门一家保健食品企业注册“同安封”商标的申请,这就意味着本地老品牌“同安封肉”被抢注了。2005年9月5日,由厦门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为申请人,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在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类、第30类商标为“同安封肉”两大类共两件商标。
“当时注册的目的,只是打击猖獗一时的恶意抢注风,也为了避免‘同安封肉’的其他分类再遭受抢注。”同安区城西工商所 宋文聪告诉记者,此外,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给应对“同安封肉”抢注事件腾出时间和空间。
抢回品牌希望仍存
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表示,虽然“同安封肉”此次注册被驳回,但是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同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获得成功的案例并不少。
宋文聪告诉记者,截至2007年底,以“同安”作为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的共有15大类19件商标;在“同安封肉”遭恶意抢注之前,已有10件带有“同安”字样的商标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同时,当“同安封肉”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后,又有9件带有“同安”字样的商标注册成功。
“也就是说,‘同安封肉’抢回品牌还是有希望的。”宋文聪说。
来源:海峡导报 200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