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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元分局关于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顿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日期:2002-05-28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绝大部分的经营者能够依法办照,守法经营。但仍存在有些经营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办理营业执照便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甚至屡禁不改的现象。无照经营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造成国家巨款税费的流失,侵害了国家以及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于2002年6月1日至2002年8月30日对开元辖区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顿,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朱容基总理提出的“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企业、打击无照经营,从源头上遏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发生”的指示精神,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净化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和正常的经济秩序。通过这次专项整顿,使无照经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专项整顿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丁志强局长任组长,何国强副局长、陈秀新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郭清典任主任。小组成员由许明羡、纪美凤、王家兴、吕丽玲、董麒、姚仲安、蔡伯乐及各工商所所长组成。各工商所要相应成立整顿工作小组,主动与街道办、公安、税务、城管等有关单位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各工商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在分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治理整顿工作。

三、治理整顿范围

治理整顿无照经营的范围包括如下:1、未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2、使用无效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3、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4、承租、承借、购买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5、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行业或项目经营的;6、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被收缴营业执照期间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7、超出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的经营期限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8、行政执行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无照经营行为。

四、治理整顿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使辖区的经济秩序有明显的好转,并达到如下目标:

(一)主干道沿街店面、大型商城、直管集贸市场为一类区域。持亮照率要达到100%;

(二)次干道沿街店面、写字楼、社办临时集贸市场为二类区域。持亮照率要达到95%以上;

(三)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其它路段为三类区域。持照亮照率要达到85%以上。

一类、二类区域所属路段及一类、二类以外的其它路段由各工商所上报分局后确定。(附后)

五、检查验收标准

根据对不同区域的要求,制定出不同区域的达标评分标准,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种等级。各类区域得分满分为100分,三种区域总分为300分。每类区域一次性抽查20户。各类区域评分标准为97分以上为优秀达标,92分(含92分)至96分为基本达标,91分以下为不达标。在检查中,一类区域出现无照经营的每户扣5分,未亮照经营的每户扣3分;二类区域出现无照经营的每户扣3分,未亮照经营的每户扣2分;三类区域发现有无照经营的每户扣2分,未亮照经营的每户扣1分。有多户未持亮照经营的,依前述标准累计扣分。

六、治理整顿的方法步骤

各工商所把这次治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治理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各工商所要制定治理整顿治理无照经营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及治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造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按照这次专项整顿的范围和打击重点,深入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基本情况心中有数。要在对群众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二)治理整顿阶段(6月10日—8月20日)

各工商所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结合经济户口片区巡查,对本辖区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充分发挥工商所对属地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作用、做到不留死角。要采取边治理、边规范的办法,做到查一户、清一户。在教育、引导无效的情况下,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根据无照经营者的类型,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在治理整顿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小组尽快研究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20日—8月30日)

检查验收由分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的具体路段由分局领导小组确定,于检查行动前公布,各工商所长不参与对本所辖区路段的检查。检查情况要有专人记录,其他参与检查的人员要在记录上签字认可。检查验收后,按取得总分的多少评出名次,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所有路段都不达标的工商所要追究领导责任、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七、几点要求:

(一)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科室、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治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度和分工,分解任务,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目标的实现。

(二)              坚持取缔与疏堵相结合。在治理整顿过程中,要教育符合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限期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对那些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以及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要树立信心,克服畏难情绪,严格依法行政。无照经营活动一直困扰着工商行政执法部门。由于法规配套滞后,强制手段有限,取缔无照经营明显受到影响,再加上工商执法力量不足,导致无照经营日益猖獗。这次整顿,我们要借助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东风,借助开元区有关部门的执法力量,树立信心,勇于开拓进取,要做到运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务必达到整顿目标。

 

                                     

 

 

 

 

 

附件1

各工商所辖区各类区域分类情况表

 

鹭江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大同路、厦禾路、鹭江道、营平市场。

二类区域:开禾路、开元路、横竹路、人和路、海后路、大元路、钱潮商业城、海滨美食街、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路段。

厦禾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厦禾路、湖滨南路、湖滨西路、思明北路、禾祥西路。

二类区域:故宫路、角滨路、大同路、小学路、开元路、斗西路、银行中心、电控大厦、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它路段。

公园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湖滨南路、厦禾路、文园路、禾祥西路、公园南路、美仁宫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复兴路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二类区域:后滨路、后江埭路、天湖路、豆仔尾路、斗西路北段、公园东路、新华路、湖滨中路、普利大厦、金源大厦、三江大厦、非矿大厦、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其它路段。

梧村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厦禾路、文园路、湖滨南路、禾祥东路、湖滨中路、湖滨东路、湖东农贸市场、文灶农贸市场。

二类区域:莲前大道西路、凤屿路、万寿路、后埭溪路、金榜路、国贸大厦、莲富大厦、世贸商城、国骏大厦、帝豪大厦、鸿祥大厦、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其它路段。

员当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湖滨北路、莲岳路、湖滨南路、体育路、湖滨东路、嘉禾路、仙岳路、松柏路、一里市场、石亭市场、松柏市场

二类区域:员当路、长青路、湖光路、湖明路、官任路、凤屿路、槟榔中路、石亭路、白鹭洲购物中心、翠湖商品一条街、特贸大厦、振兴大厦、振业大厦、湖光大厦、惠元大厦、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它路段。

莲前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莲花南路、莲前西路、嘉禾路、莲花北路、莲岳路、吕岭路(阿里山大厦—金尚路口)、金尚路(吕岭口---禹州花园二期)、莲花市场。

二类区域:龙华路、莲坂石路街、槟榔路(联谊广场)、莲花鹭江新城、涵光路(厦融宾馆后)、湖明路、嘉莲里、宝福大厦、三通建材市场、冶金大厦、香江花园商场、阿里山大厦、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它路段。

洪文工商所辖区分类情况:

一类区域:前埔商业街、莲前大道205号至会展中心。

二类区域:西林步行街、西林东西里、云顶西林、洪莲路、联丰商城、路桥大厦、农科所花圃、所有社办市场。

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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