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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市工商局《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方案》(厦工商市[2007]7号)的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的工作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使农村食品市场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的组织领导
1.机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
组 长:丁志强
副组长:吴志达
成 员:蒋国忠、李文、曾碧海、张宝鸿、林民生、郑耀崇、林永聪、王加兴,陈振水、张容武、郑萍萍、骆生辉、叶永建、杨跃进、吴育升、吴晓明、林旭昕、徐文彬、王志强。
3.办公室
主 任:林民生(兼)
副主任:林永聪(兼)
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三、整治工作任务和重点
各部门要从保障消费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根据思明区实际特点,紧紧围绕群众对食品安全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流通环节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和重大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乡结合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该项工作由市场科负责牵头实施。
1.加大对城乡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
2.加大对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3.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4.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市场处突出抓好粮、油、肉、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及其制品等品种,12315突出抓好酱油、食醋、饮料、糕点、酒类、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切实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
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6.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发挥其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农村消费者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整顿工作的标准,务求整顿取得实效。
(二)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场科和12315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1.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市场科突出抓好粮、肉、蔬菜、豆制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12315突出抓好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定型包装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消费安全。
2.重点区域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3.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1)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食品卫生等问题;秋冬季节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问题。(2)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
4.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超市)专项执法检查: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三)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该项工作由公交科、企业注册科负责组织实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依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无前置审批许可经营食品的,坚决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
2.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按市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关规定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继续推进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体系建设。
(四)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测,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该项工作由市场科和12315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落实。
1.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尤其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重点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对消费者负责。继续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协议准入、场店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继续认真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
2.加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配备快速检测车、检测箱等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并充分运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3.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
(五)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该项工作由各工商所负责具体落实。
各工商所要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实处,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改进措施,创新方式,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要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区局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狠抓食品案件查处,加大对大要案件的力度查办。该项工作由公交科和12315共同执行。
1.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做到案情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2.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该项工作由法制科、12315、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市场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1.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
2.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各项制度,突出抓好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在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健全自律制度的同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3.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创新监管手段。根据“金信工程”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利用科技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
5.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 时间3月-4月30日
主要开展四项工作:
1.对全市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1)各工商所要摸清底数,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档案,完善并及时更新监管信息;(2)各工商所要绘制食品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分布图,明确监管责任人;(3)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
2.各城乡结合部工商所要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周活动,活动要有计划、有宣传资料发送、有真假识别等内容,在农村集贸市场、墟市和食品经营较为集中的乡镇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工商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
3.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监管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提高管理水平。
4.做好迎接国家工商总局督查组的检查工作。4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将组织督查组(邀请中央一级新闻媒体随同),深入到有关省、区对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情况进行初步督查,各工商所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前做好迎检准备,推动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第二阶段 时间5月1日-7月31日
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1.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和农资商品定向监测活动。各工商所在“六一”前后以儿童食品为重点统一开展食品定向监测活动。定向监测的重点是诚信程度较差、未从正规经营渠道进货、农民群众投诉多的经营者经营的产品。要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2.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引领科学消费、节约消费、文明消费。推广食品安全示范店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市场安全示范店的典型经验,通过这些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食品市场健康发展,确保食品市场商品质量。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食品经营中引入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推动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实现。
3.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试点。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
(三)第三阶段 时间8月1日至10月31日
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1.对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农村市场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守法经营者要给予各种便利。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经营者的监管力度。
2.重点开展中秋、国庆等节日市场的监管执法。对节日市场中的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及大宗鲜活食品,利用快速检测等方法,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氯霉素等有毒有害项目;对经加工制作的定型包装食品,重点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散装、裸装食品,监督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重点加强对食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的管理;对流通环节现场制作食品,要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和用料质量,督促经营者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3.做好准备工作迎接。8月上旬至9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将组织部分省级工商局开展交叉检查,各工商所要在前段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和整顿年的工作要求,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第四阶段 时间11月1日至12月下旬,
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各工商所要对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情况进行总结,应于2007年11月1日之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统计表和典型案件报送区工商局市场科。
五、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工商所成立相应的整治机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各工商所要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市场的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尤其是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工商所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街道、公安、农业、质检、卫生、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区局领导干部和职能机构都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年底,市局、区局将组织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尤其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各工商所应于今年4月1日前上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月8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表(表一、表二),11月8日前上报全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联系人:市场科许明羡、陈淑芬。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责任分工表》
2.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一)
3. 查获假冒伪劣食品情况统计表(表二)
4.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三)
5. 食品经销主体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