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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稳步推进我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高效、透明、廉洁,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工商局有关这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工商事业的发展,为思明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谁制作、谁审查、谁发布、谁更新、谁负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局局长陈青峰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谢声远和纪检组组长柯子彬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台、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办主室主任由蒋国忠担任,成员由曾庆光、王建群、陈臻真、钱石组成。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0月29日至2007年11月15日)
(1)主要任务:组织学习《条例》以及市政府、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工作进度: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全省政务公开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7]18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厦府办[2007]191号)和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409号)、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制定方案、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学习培训、组织自查等,10月31日前向市工商局上报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情况。11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上报自查报告;
2、梳理准备阶段(2007年11月16日至2007年11月20日)
(1)主要任务:区局抽调人员,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并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形成指南和目录初稿。
(2)工作进度:11月20日前完成指南和目录初稿的编写,并上报市局。
3、全面准备阶段(2007年11月21日至2008年3月31日)
(1)主要任务: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和建议,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标准统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制度建设;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迎接市工商局和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2)工作进度:明年1月底前,区局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写并上报市局办公室;明年3月中旬前,完成公开载体和制度建设。同时,认真总结、完善,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市政府和省、市工商局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的检查验收。
4、试运行阶段(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
主要任务: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形式,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在信息生成后20日内依法组织全面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依法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认真总结,不断整改、完善,确保《条例》按时、顺利实施。
5、规范运行阶段(2008年5月1日以后)
主要任务: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完善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重要成果,是推行政务公开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干部逐条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学深学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2、合理安排,强化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台要指定1-2名为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提供、更新、保密审查及发布。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抓,扑下身子、多花心思,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健全制度,有效运作。区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议、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检查、举报调查、信息发布协调和审查、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流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条例》的按时实施。
4、加强保障,确保落实。要从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的落实,要将《条例》施行经营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工作运行需要,区局办公室还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搞好设备采购及维修、软件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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