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市局《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工商企监[2007]4号)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把以“酒店式公寓”为名,无证无照从事提供类似于宾馆、旅馆、酒店、招待所服务的违法经营活动的专项清理工作落实好,推动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上新台阶,现就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充分认识对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整顿和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净化住宿服务行业的市场,营造放心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达到群众基本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查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经营行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查处工作的协调、沟通、指导、督查。
组长由丁志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谢声远、李安喜、柯子彬、吴志达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各工商所、公平交易科、区局投诉台、法制科、企业注册科、商标广告科、区局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查处工作将贯彻辖区分工原则及协调配合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各工商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相关经营单位的检查,一是摸底造册;二是强化巡查;三是依法查处;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公平交易科:一是全力组织、安排、协调做好查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经营活动工作;二是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影响广、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负责信息处理工作。
区局投诉台:一是继续全力做好申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及反馈工作,确保申诉举报网络畅通,反应迅速;二是按照工作职能,全力配合做好查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经营活动工作。
法制科:负责对各办案单位提供查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经营活动工作的法律法规的指导。
注册登记科:负责向各办案单位指导旅馆业管理前置审批的相关规定,负责向各办案单位通报已取得旅馆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名册。
商标广告科: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以“酒店式公寓”名义发布、散发的各种广告进行监管及对非法设置的广告牌予以拆除,严格落实报备制度,严格审查发布内容。
区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及后勤保障工作,一是争取多出简报,注重宣传造势,形成良性互动;二是加强沟通交流,特别注意将上级的信息与要求及时下传、反馈相关行动小组。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时间:2007年03月28日至2007年05月28日。
(二)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摸底宣传阶段(03月28日至04月07日)
1、摸底造册。各工商所负责组织对片区内的“酒店式公寓”进行全面摸底并造册,内容包括:所提供从事房屋租赁服务的房屋数量、分布、业主的基本情况;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时间、违法经营收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设置的服务台、违法发布的各种广告的相关情况。
2、宣传发动。严格片、段区责任制,围绕工作重点,强化巡查与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 专项整治阶段(04月08日至05月28日)
以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的违法经营户的专项整治为突破口。
1、对全区范围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设置的服务台、进行检查;
2、对全区范围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的违法发布的各种广告进行检查;
3、对全区范围的无证无照“酒店式公寓”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立案查处;
4、对超经营范围从事“酒店式公寓”经营活动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监管阶段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经营者做好行业自律;
2、针对重点区域建立重点巡查制度;
3、以制度管人,把整治“酒店式公寓”的工作绩效列入各单位、各巡查责任人的年终考评。
五、整治范围、内容
(一)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以一个主体名义通过设置服务台、违法发布广告、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店招等方式招徕房客,以短期出租方式提供多个房屋租赁服务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二)内容:
1、对设置的服务台坚决予以查封。
2、对非法设置的广告牌坚决予以拆除。
3、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4、查处超经营范围从事“酒店式公寓”经营活动。对照市政府相关会议提出的要求,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按照旅馆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审批许可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审批许可部门,无法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依法进行查处。
5、进行调查取证,主要包括:
(1)经营者的基本情况;
(2)所提供从事房屋租赁服务的房屋数量、分布、业主的基本情况;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时间、违法经营收入;
(4)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
6、按法定程序做出处罚决定。
六、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域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密切与区政府相关执能部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一要注重工作方法,民居先查,商业用房暂缓,百姓投诉强烈的严查,层层推进。
二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监管,应以教育为先,查处为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体现以人为本。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较为突出的问题,应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打击,集中治理。
四要抓严查处环节,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切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五要引导和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经营秩序。
(二)注重沟通,确保高效。强调文明执法,着装整齐,证件齐备,使用统一办案文书,严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依法行政;强调科所互动,快速反应,加强信息沟通,业务沟通。对查处案件时业务上出现争议、无法界定的,各办案单位要及时报告,由区局相关科室上报市局。
(三)加强宣传,舆论互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执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信息报送。
1、4月9日(星期一)之前传报“酒店式公寓”摸底调查情况表。
2、每周五上午下班之前,传报本周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3、上报方式:通过局域网传报区局公平交易科。遇有重大案件或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