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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指导,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普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普查,结合辖区实际存在隐患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和隐患整改措施,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以丁志强局长为组长,吴志达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局办公室主任、市场科科长、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思明区工商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值班电话:5814390)。办公室主任由林民生同志担任(联系电话:5813485、13806061695),副主任由赵洪亮同志担任(联系电话:5815461、13806005895)。
三、职责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辖区火灾隐患检查、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各工商所长为辖区普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
1、区局领导负责区局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整治大检查和防火安全教育、联系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机关内部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和区局消防设备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市场科负责辖区室内市场、农贸市场普查整治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负责辖区市场的消防安全有关统计上报及落实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关工作。
4、各工商所在做好自身的火灾隐患整治和防范的基础上,负责辖区各类农贸市场的普查整治工作。
5、思明、开元、鼓浪屿服务站负责辖区服务中心开办的各类市场的普查整治工作。
6、区局机关各科室及各所要加强用电(用气)管理,做到每日上班检查本单位所使用的用电(用气)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下班时检查是否切断电(气)源,确保用电(用气)安全。
7、区个私协要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引导个私企业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检查、整改,提高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范围:辖区室内市场、农贸市场,特别是临近“两节”、“两会”活动场所、会议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室内市场、农贸市场,要逐个检查,逐一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2、检查的重点: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市场周边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本次普查整治工作从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分五个阶段实施:
1、快速摸查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0日。
把以前掌握的情况过滤一遍,在此基础上,结合新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06年12月10日将摸查情况上报区局办公室。
2、动员部署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
在快速摸查的基础上确定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召集辖区治理对象进行动员、部署,总结经验,指导制定治理方案,切实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3、全面清查,整改隐患阶段:2006年12月月21日至2007年2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对监管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对重点场所、单位应在检查后建立治理档案,列出基本情况、检查内容、存在隐患及整改意见,并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第一把手以书面形式表明落实改正的措施、完成的时间;应在期限届满后进行复查,对单位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确认。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期间,各部门对工作情况实行“每周一报”制度,指定专人每周五上午9点前将一周情况从局域网报办公室赵洪亮副主任。
4、抽查阶段:2月11日至3月31日
区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所进行抽查,实地了解普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科(室、台)、所、个私协、消委会要常抓不懈,积极配合抽查工作。
5、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科(室、台)、所、个私协、消委会根据此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总结,并于3月30日上报区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本次普查整治工作要求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检查责任、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任务、明确事故责任,将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人。
2、各部门在普查整治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经营户公告,让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部署普查整治工作,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实现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全程监督。
4、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一定要进行书面整改,并及时上报。
5、保证普查整治实效。做到“三不放过”,即:消防设施不到位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实施方案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6、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一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制度,市场科和各工商所要公布举报电话,调动广大商户参与整治火灾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要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信息交流制度,通报各工商所所辖连接部位的普查整治信息,保持部门之间联系畅通、快捷;三要总结推广整治火灾隐患的好经验、好方法,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市场抵御火灾能力,为辖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