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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参与区局的政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区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文书档案工作;
3.负责区局机关文电、机要、印章、信息、信访、安全、统计、保密和会议组织;
4.拟定区局新闻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
5.负责区局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工作;
6.统筹安排资金,审核上报系统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及年终决算的编报;
7.承担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区局行政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
9.负责系统基本建设、房屋装修和设备购置的资金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
好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设备的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12.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1.负责区局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民主评议行风、效能建设工作;
2.在区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区局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3.指导区局的工、青、妇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区局精神文明建设;
5.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区局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8.组织、协调、指导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
9.负责区局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国家安全、综合治理、双拥共建工作;
10.负责区局合同(临时)人员考核、聘用和管理工作;
11.受理对区局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及投诉;协助市局监察室调查处理区局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12.配合机关党委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3.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科
1.为本局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2.配合市局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3.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及区局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4.组织本局案件的听证工作;
5.参与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6.负责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
7.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宣传;
8.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
9.监督本局相关科室及监督指导工商所依法行使职权;
10.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平交易科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区局公平交易执法的查处,承担市工商局及区政府所部署的有关公平交易执法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2.组织查处市场中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它经济违法案件;
3.会同法制科承担对大要案查处的指导、监督、登记、备案工作;协同法制科对区局进行执法检查;
4.负责公平交易执法系统案件统计、分析汇总及上报;
5.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注册管理科
1.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的登记注册工作,对个体工商户
注册登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负责区局登记注册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3.组织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指导和检查个体工商户的监
督管理工作;
4.参与区局“经济户口”制度和企业信用制度的实施;
5.负责对区局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6.指导区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7.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1.组织监督管理、规范辖区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
2.参与论证规划辖区市场布局和市场培育;
3.负责辖区柜台租赁、粮食购销、文化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对辖区市场监管及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行为;
5.指导落实合同监管的各项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合同和合同欺诈行为;
6.推动各类合同示范文本;
7.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8.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1.负责对工商所进行商标、广告管理业务指导;
2.负责跨工商所辖区但未跨区的,以交通工具、橱窗、彩旗、条幅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的报备审查;
3.指导基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虚假和违法广告;
4.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仿冒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5.组织推荐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企业初审工作;
6.配合市工商局做好商标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统计上报商标、广告相关报表;
8.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受理辖区内消费者关于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申诉和举报;
2.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
3.指导各工商所投诉点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4.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填报的投诉情况;
5.协同消保会组织好315消费者纪念活动;
6.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