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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乱用“国际”也是“傍名牌”
思明区16家此类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还有1家被立案查处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25
商报讯(记者张黎祯 通讯员曾庆光 王志强)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已有16家在湖滨南路、厦禾路、禾祥西路上乱用“国际”二字为名号的企业,被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还有1家被立案查处。工商人员表示,随意在企业名号上冠以“国际”二字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类企业偏爱“国际”
据了解,我市企业在名称上乱用“国际”的还不在少数,主要在民办教育机构、美容美发和健身行业。思明区工商局公平交易科调查统计表明,思明区现有这三类企业227家,而目前发现其中的企业名称中,擅自加上“国际”二字的就有17家。
公平交易科负责人介绍,企业名称乱用“国际”主要有三种方式。有的企业将注册名称上的区域字号拿掉,再添上“国际”两字。如“阿拉丁计算机国际认证培训中心”、“美联国际英语培训学校”两家民办教育机构,实际企业名为“厦门市阿拉丁计算机培训中心”和“厦门市思明区美联英语培训学校”;有的则在加上“国际”后,还将名称上的多个字号换成时髦词语,把企业经营内容也夸大或改变。如“厦门市天天美日用百货”、“厦门索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厦门哈瓦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摇身一变,分别成了“仙妮蕾德—厦门市天天美国际机构”、“索锐国际品牌托管机构”、“英诺迩国际钢管健身中心”;更有甚者,不但将自己改成国际培训机构,还自称是国际教育集团。该负责人还指出,思明区某语言培训中心为了促销,还进行容易让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印刷的大量宣传材料及招生简章上,号称自己是“厦门企业培训第一品牌”、“厦门第一”、“厦门最优秀团队”等,违反了《厦门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目前,这家企业已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一经查实还将依法受到处罚。
乱用“国际”属违法行为
思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已发现的乱用“国际”字词的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书,且大多数企业已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人性化监管原则,将不再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但仍有少数企业不当回事,至今还没有改正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罚,以规范企业名称使用,打击违法行为。
工商人员分析,一些企业之所以在企业名称加上“国际”两字,主要目的是想借此抬高企业的身份,追求名称效应,以招徕更多的生意,也可以说是一种“傍名牌”行为。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规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的企业:一是全国性公司;二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或进口企业;三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而据思明区公平交易科调查,上述17家企业均为中小型私企或个体工商户,没有一家符合条件,厦门工商部门包括教育、公安部门也没有批准过上述任何一家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国际”字词。显然,上述企业的行为属于擅自变更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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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思明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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