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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饼生产日期印在包装袋上
可有效杜绝纸质生产日期被更换现象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9-13

       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铭训)记者从思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我市馅饼市场出现可喜变化,在中秋、国庆前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已经有4个厂家把生产日期直接标注在馅饼内包装的塑料袋上,为杜绝很久以来存在的纸质生产日期可能被更换的现象开了个好头。
    据了解,在以往的检查中,除了南普陀素饼和黄则和的一款馅饼外,几乎所有的馅饼厂家都把生产日期印在纸质的产品合格证上。虽然馅饼的保质期为15天,产品也不怕卖不完,但是消费者往往喜欢购买3天内的产品,因此存在着部分厂家与商家都有意识让馅饼的生产日期人为的“保持”在3天内的可能,而检查人员也曾经当场查获个别商家正在更换产品合格证,并查抄出几个厂家的一批空白产品合格证等作伪用具。经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不懈努力,目前情况已经出现变化,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享用厦门这一特色食品了。
    思明区消保会出示的检查记录显示,在中山路商业街检查人员发现,鼓浪屿食品厂生产的系列水果馅饼的生产日期直接印在了内包装的塑料袋上,福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馅饼,生产日期有印在内包装上的,也有印在纸质的产品合格证上。南普陀实业社、黄则和的各色馅饼均在内包装上印上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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