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张黎祯 通讯员曾庆光 伊小锐)超市购物时,随处可见坐在购物车里的小孩,此举真的安全吗?市民叶先生的女儿坐在购物车里,没想到竟发生了一场特殊的“车祸”,其女儿的额头上留下一条近1厘米长的伤疤。
8月底的一个周末晚上,叶先生夫妻俩带着两岁的女儿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进超市入口时,叶先生将女儿抱进购物推车中专门为小孩设计的座位上,快要到达电梯的底部时,购物推车却突然“翻车”了。女儿从“车”里摔出了,头部流血不止,叶先生也在“抢险”过程中伤了手。经过医院治疗,叶先生女儿的额头上留下一条近1厘米长的伤疤。
次日,叶先生向超市反映了这事件,双方当即调看现场录像,超市也确认了此事,但过后却迟迟未给叶先生一个较为满意的回复。叶先生便向思明区12315投诉。
在调解过程中,叶先生的妻子情绪非常激动,一提到女儿当时身上六七处的伤,伤心得泪流不止,她更担心额头的疤痕将给女儿今后的生活带来困扰。超市主管负责人对此次事件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愿意赔偿实际所付的医疗费用,同时也强调超市内有安全警示,消费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叶先生认为,安全警示并未标在醒目位置上,超市应负完全责任,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超市认为叶先生提出的赔偿数额多出实际医疗费的10多倍以上,不能接受。。
工商人员指出,根据《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是在超市购物消费过程造成的伤害,超市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叶先生是其女儿的监护人,也有未按照购物车使用说明、疏忽对其孩子的监护责任。另外,事情发生后,叶先生救女心切,未检查购物推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主要责任难以认定。最终,工商部门只好终止调解,叶先生表示要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到超市购物时不能将小孩放入购物推车中后,就忽视其安全监护。实际上,超市中很多孩子的伤害都是与购物推车有关,有的小孩天性好动,磕伤碰伤再心痛就晚了。同时,现场的取证非常重要,购物推车有没有坏,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关键,消费者应及时将“肇事车”进行“锁定”。此外,商家不仅要张贴提醒告示,也应重视购物环境及用具的安全工作,做好每个细节,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