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张黎祯 通讯员刘刃锋 池丽清)今年的中秋佳节,王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原来他的朋友竟在聚餐时被火锅的酒精烧伤了。昨日,王先生拿到了商家的3000元赔偿金和2000元消费卡。
王先生和朋友为了庆祝中秋节,高高兴兴地到某知名火锅店聚餐。当店内服务员为火锅点火时,却不慎引爆了火锅的酒精灯,导致现场8名就餐人员被酒精灯烫伤,其中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的伤势较严重,小孩的头发全部烧光,肩部局部烧伤。在将伤员紧急送医治疗后,张先生越想越气愤,便向商家提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及后续问题等各种赔偿费的要求,但在金额上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在嘉莲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参照治疗烫伤实际产生费用及误工造成的大约损失等,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王先生相关费用共计3000元现金和2000元消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