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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肉”竟是“公猪肉”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9-10

    导报讯 (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庆光 江海振生 文/图)昨日上午9点10分左右,在思明区人和路,一中年男子公开叫卖 “野猪肉”,工商一查,这些竟然都是私宰的公猪肉。
    当时,鹭江工商所接到群众反映,一男子推着一辆四轮小推车,车上用一个大塑料桶装着150多斤的排骨及猪脚,在人和路公开叫卖,说是山区农民打到的野猪,每公斤售价48元。工商人员赶到现场时,十多位群众正争相购买。
    工商人员随后让该男子拉着“野猪肉”到工商所接受调查,该男子却乘工商人员不注意,一溜烟就跑了。经鉴定,此肉是私宰的公猪肉。
    工商人员随后将这些公猪肉移交有关部门进行销毁。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公猪肉的辨别方法并不难:一是其排骨中缝的肉,会带有一些牛黄色;二是排骨比较粗大;三是大骨与肉不会有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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