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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工商所查扣问题食品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9-03
本是普通的“海马”,却在包装盒上标注有“补肾壮阳”功能、根据“名医专家效验秘方”制作而成;没有获得专利权,商品外包装袋上却标注“本包装已申请专利,仿冒必究”。在工商部门迎“九八”食品安全检查中,两家涉嫌虚假宣传及伪造产地的商家先后被立案查处。
据悉,自8月31日以来,针对即将举行的“九八”投洽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鼓浪屿工商所对岛上食品经销商进行大规模的专项检查。截至昨日,共检查70多户商家,结果表明,岛上销量较大的馅饼、干果等标注均较规范,生产日期均能规范标注,且均在保质期内;但也发现少数商家销售的食品存在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少数商品涉嫌侵犯专利权,检查人员仅在龙头路的两个商家内就分别发现在外包装上标注有夸大功效的“补肾壮阳”、“名医专家效验秘方”的海马23盒,没有专利证书却标注“本包装已申请专利,仿冒必究”字样的某品牌贡糖36包及“台湾XXX加工厂”生产的鱼翅36包,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标注说明、功效事实及专利授权证书等证明文件。工商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将所有“问题”食品予以查扣,并展开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昨日也提醒说,广大商家经营食品除注意食品的安全外,所有商品的外包装均应符合规范,文字标注应实事求是,对商品的价格、质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产地、生产者、重量、含量、数量、有效期限、使用方式、知识产权状况、经营状况、销售服务等均不能作引人误解或虚假的宣传或标示否则将有可能因虚假宣传造成不当竞争而被处以1万至20万元的罚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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