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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月送喜气却送出“霉气”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8-27

    商报讯(记者 张黎祯 通讯员 邓炜炜)满月送礼,黄先生选择了在厦门颇有名气的馅饼。“喜气”刚送到亲戚手里,隔天却平白无故多了“霉气”。而让黄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件历时近一个月的消费纠纷最终只能无疾而终。

  黄先生准备向黄则和食品店岭兜分店订购40盒馅饼用于满月送礼。第一次去,店员称一时没这么多货,便开了张收据让他第二天来取。黄先生隔天去取时,双方“一手交收据,一手交馅饼”,325元的生意顺利成交。他开开心心地把馅饼分送给10家亲戚。

  送完馅饼的第二天,其中一家亲戚对他说,食用时发现馅饼已经发霉了。黄先生听后吓一跳,赶紧把其他9家亲戚问了个遍,最后查出有3盒馅饼发霉,它们都是精制大馅饼。黄先生立即向该店反映,但店员只同意赔偿有问题的馅饼,“坏一盒赔一盒”。而黄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给予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昨日,在莲前派出所的协调下,黄则和食品店岭兜分店的负责人与黄先生“对簿公堂”。该店负责人称,正值夏季,店里的馅饼都不敢做太多,要是3天后还没卖出去,也会及时撤柜,不可能有霉变问题。她指出,首先无法确定黄先生是否在该店购买,因为至今自己未找到那40盒购买单据。其次,自己也没亲眼看见黄先生口中的发霉馅饼。此外,黄先生所说“一盒赔一盒”,店员是没有资格作出承诺的。黄先生一听更愤怒,“就这么300多元,难道我会故意来找碴?”

  可是,黄先生说当初的收据已在拿馅饼时被店员收走,自己没有任何购买凭证,发霉的饼也被亲戚丢了。最麻烦的是,这家店10天和总店结一次账,现在已经找不到当时的食品台账了。工商人员表示,按照要求,食品台账保留2年以上,由于双方均提供不了有力证据,工商部门只能责令该店尽快建立有效的食品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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