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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十年“爱表”送修后却失踪
经工商调解,最后钟表维修店赔偿350元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7-16

商报讯(记者 张黎祯 通讯员 蒋秀萍 池丽清)一份来自香港表妹的心意,一块跟着自己十几年的石英表,却在维修过程中被丢失。虽然近日获得了相关赔偿,但李女士已难以寻回陪伴自己多年的心爱手表。

  今年5月份,李女士戴在手上十几年的“精工”牌女式石英表由于老化原因,时间总是不太不准确。手表是10年前表妹在香港购买后赠送给自己的,自己不舍得随便拿去送修。想来想去,她觉得思明南路上某钟表眼镜店是厦门钟表维修行的老字号,相对比较可靠,就把手表拿到那里维修。

  6月底,李女士到钟表店询问维修情况时,商家却说手表丢了,而且只同意赔偿200元。盛怒之下,李女士向中华工商所投诉。

  中华工商所工作人员马上与李女士前往该钟表店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各持己见,商家首先承认自己的员工不小心弄丢顾客送修的手表有错在先,并表示他们也曾尝试找回丢失的手表,但希望渺茫,因此愿意做出相应的赔偿。只是根据店里老师傅的判断,李女士的手表10年前购买的价格大约为人民币400元,用了十多年折旧后,现在顶多值200多元,因此他们愿意赔偿的上限是200元。

  但李女士的看法恰恰相反,丢失的那块手表跟了自己十几年,已经对它有感情了,能找回手表最好,即使不能找回至少也应该得到500元赔偿。李女士表示,自己已经丢失了那块手表的购物发票,因此特意打电话到香港询问表妹手表价格,表妹肯定地回答她当初买那块手表花了1000多元,即使打5折也应该赔偿500元。

  工商人员指出,由于李女士无法提供丢失手表的购物凭证,无法举证丢失手表的真实购物价格,口说无凭,而且该款手表早已不在市面上销售,工作人员也就无法判定该手表10年前的市场价格,因此只能要求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经过多次努力,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一致的赔偿标准,商家赔偿李女士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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