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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维修未尽责 赔偿500元捐灾区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5-30



    事由:前天,沙坡尾某大排档电路出现问题,请电工张师傅检修并更换了一个开关,没想到送电后,一台电脑音响、两个变压器、一个监视探头、两台空调等电器不能正常工作,还导致部分电器烧毁,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回复:厦港工商所请另外的电工师傅到现场勘察线路和电器毁坏情况。经过电工师傅检查,认定电器的毁坏主要在于零线的接触不良,张师傅在维修电路后,没有尽到检查的义务,应负主要责任;但空调当时没有运行,与该次维修无关。执法人员耐心解释给双方当事人听。经核实损坏的物品价值在500元左右,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各承担一半责任,并对工商所执法人员三天以来不厌其烦的多次调解表示非常感动,主动将赔偿的500元钱捐给了地震灾区。(曾海林 陈铭训 吴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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