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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刘先生换上上个月在某百货商场购买的“比华利保罗”西裤。在穿袜子时,发现裤脚上有一些小破洞。刘先生很纳闷,1352元一条的名牌西裤怎么会有瑕疵?找商家协商换货未果,只好向12315寻求帮助。 4月份,思明区12315受理的有关商品存在瑕疵的投诉32件,其中服装鞋帽就占了18件。工商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中发现,除了商品存在问题外,经营者对待消费者的退货换货要求也是各有“怪招”:
同意更换但称已经无货
曹先生4月初在云敦服饰专卖店买了一件80元的T恤,因袖口有破洞商家给换了一件,没想到新换的T恤竟然袖子长短不一,向商家协商再更换一件同款衣服,商家称已无货可换。
换货后不肯退差价
王女士4月24日在轮渡地下通道的一家服饰店购买了一条牛仔裤,174元。第二天发现拉链处有个破洞,商家不承认是质量问题。经王女士交涉同意更换同款裤子后,却称已经没货,投诉方只好另择价格119元的其他款裤子,但商家怎么说都不愿退还差价。
同意更换拒绝退货
叶女士4月初在易宾服饰店购买了一件72元的女式T恤,几天后过水时发现袖子处破裂,商家同意更换,但叶女士再没有挑到心仪的款式,就要求退货,但是商家拒绝了。
破了洞称是消费者责任
周女士上个月在何厝一服饰店购买了一件80元的真丝衣服,第一次下水手洗袖子就破了8个洞,店家说是人为造成的,不给处理。 倪女士4月21日向美克专卖店购买了一条89元的休闲裤,商家承诺7天内有质量问题可换货。因发现裤子有个破洞,4月25日投诉方找商家要求换货,商家却对裤子出现破洞有自己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调解。 思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出,因商品具有瑕疵而蒙受损害的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瑕疵通知商家,商家必须承担修补、更换、减少价款或退款的责任,不能找种种借口推脱干系。(曾海林 陈铭训 伊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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