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机构职责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工商业务 | 公告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市场突发事件 | 工作动态
失而复得后衣服“白”变“黑”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4-08

    商报讯 (记者张黎祯 通讯员黄庭榕 池丽清) 昨日,邹小姐终于得到快递公司的赔偿。一件失而复得的白色衣服,竟变成无法退换的黑衣。自己花了699元买来的新衣,最后只换来489.3元的赔偿。邹小姐为自己的遭遇烦心不已。
    上月初,邹小姐在泉州买了一件价值699元的白色衣服,由于尺码太大,与经营者协商后准备退换。她找到湖滨北路某快递公司承运,公司业务员上门取物,2包干货及衣服运价10元。但当货物运到目的地时,收货方告知邹小姐包裹内没有衣服。邹小姐立即与承运公司交涉,该公司调查后如实反馈,衣服在公司仓库桶里找到,但此时白色衣服已成黑色,且出现抽丝,干洗后还是不能恢复如新,因此服装店拒绝进行退换。邹小姐就赔偿问题多次和快递公司进行理论,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向12315投诉。
    石亭工商所立即对此进行调查。快递公司对此解释说,客户使用牛皮纸包装衣服的做法不妥,易造成衣服在搬运过程中掉漏出来,但承认对于消费者的包装失误,公司未能尽到提醒的责任。经过工商部门的努力调解,快递公司终于同意以衣服原价七折的价格即489.3元做出赔偿,但由于需要做账,公司要求邹小姐提供购物发票为据。邹小姐又犯愁了,当初发票已附在包裹中被快递公司弄丢了,现在根本无法提供赔偿的依据。经过石亭工商所多次调解,昨日双方才最终达成协议,邹小姐收齐快递单据、衣服及吊牌,快递公司给予付款赔偿。
 
附件下载: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思明区工商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54号
联系电话:0592-5814390 本站访问人数:7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