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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宾馆人未住 押金被扣3个月
工商部门“三顾茅庐”,宾馆屡找借口不退押金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4-02

  早报讯(记者蔡兰春通讯员池丽清 翁瑞琼)昨天,远在上海的消费者周先生终于收到了厦门某宾馆汇去的800元住房押金。一笔住房押金折腾了周先生一个多月。

  今年1月份,住在上海的周先生向厦门某宾馆预订了2月8日至2月11日的房间,并预付了押金1000元。由于周先生的小孩在1月底生病了,周先生便提前一星期与宾馆经理联系取消预订的房间,该经理当时就答应了周先生的要求,但表示押金要等春节过后才能退回,看周先生还有点不放心,该经理即承诺春节过后一定会马上处理。春节过后,周先生与该宾馆联系商量退还押金之事时,被告知需以押金的20%%作为违约金,周先生想都没想就接受了宾馆的要求,心想这下总算可以拿回押金了。谁知他的大度换来的却是押金迟迟不见退还,焦急的周先生再次联系该宾馆,不料对方竟以“财务已做账,无法给予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此后,周先生又多次联系该宾馆,但一听是他打来的电话对方就挂断。

  工商人员第一趟前往该宾馆时,被该宾馆经理称“要向领导汇报”,吃了个“闭门羹”。隔天,工商人员又前往该宾馆调查此事,宾馆的经理同意了工商人员的退款要求,但财务人员却推脱说“没有周先生的账号,无法汇款”,工商人员当场致电周先生询问其银行账号,可收到账号的财务人员又说周先生的账号是私人账户,按规定公司账户是不能汇款给私人账户的。工商人员便向银行咨询是否有此规定,在得到否定的回复后,该财务人员见再找不到推托之词,终于同意汇款给周先生。数日后,工商人员再次来到该宾馆复查此事时,宾馆的财务人员搪塞说已经汇款过去了,话音未完,恰巧上海的周先生电话也过来了,称接到厦门工商部门电话后都过去三天了,他仍未收到该宾馆的汇款。工商人员立即严肃警告该宾馆,不要再玩什么花样。在工商人员的监督下,昨天下午该宾馆终于向上海汇去了8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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