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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推销被当“坏人”
工商人员提醒推销员别稀里糊涂只顾销路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30
商报讯 (记者张黎祯 通讯员黄庭榕 池丽清) 不少女士可能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商店、小区、路上,突然有陌生人热情地靠上来,纠缠着推销其手中的化妆品,但没有主体、来历不明的产品又如何让人放心消费?日前,工商部门就处理了一起110移送的此类案件,没有携带任何证件的当事人到某小区推销时,被警惕的物业工作人员当成“坏人”移送公安。
刚毕业的郑小姐被厦门湖里某化妆品公司录用后,于3月14日带着四盒化妆品外出推销,在湖滨北路特贸苑小区,当她欲尾随业主入户推销时,被小区物业主任误以为是“坏人”逮住,双方争执不下时,着急的郑小姐竟当场拨打110报警,巡警查办后认为其属无证推销产品人员,随后便移送辖区石亭工商所处理。
工商人员在检查这些化妆品时发现,从外观上看,这四盒化妆品包装精致,繁多的标识让人应接不暇,有注册商标标识、QS质量标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以及“第12届世界顶尖超级模特大赛中国总决赛最佳化妆品提供商”的宣传字样,但推销人员手中除了产品以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证明。于是,工商人员要求郑小姐打电话给公司,让公司负责人带产品的证明材料过来。
接到电话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赶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在出示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后,解释说公司最近刚从深圳总部购进一批新产品,为了能上专柜,于是让员工外出宣传。郑小姐刚招来几天,先见习上门推广产品,由于出门忘了带钱包,在拿不出身份证和工作证后,由于担心公司的产品被物业扣住,便自己打110报警。
昨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来到工商所,向工商部门提供了该产品的进货单、产品检验报告、标识的商标注册证、质量认证等资料,上述材料虽然证明了进货渠道的合法性,但工商人员发现,宣传上的“第12届世界顶尖超级模特大赛中国总决赛最佳化妆品提供商”的证明却只有一张某公司授予其总部基地的荣誉证书。
在工商部门的教育引导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从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接受工商部门的整改要求,有了很大的转变,并诚恳地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从严把好产品进货关,改变以往稀里糊涂只顾销路的单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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