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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17

 

为提高我局应急反应能力,正确、果断、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因上市食品污染,导致食物中毒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2、在商品市场监管中,发现食品质量严重不合格,已经或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等严重后果;

3、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紧急情况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相关突发事件。

二、应急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

  长:林国贤

副组长:洪跃进、吴秋雅、王国赞

  员:周志坚、黄焱、魏建滨、林庆华、陈雅群、杨肖华、陈福寿、叶长川、周军、柯其辉、陈继贤、许跃智、苏志强。

下设办公室由周志坚(兼)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2、启动预案。区局值班室或相关科室接到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时,应尽可能多了解、核实事发地点、危害程度等信息,当符合本应急处置预案适用范围时,立即向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区局领导接报后,启动应急预案,由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赶赴现场

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研究对策,展开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事发地所属工商所及时、稳妥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4、应急处置

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展开布控、查处和救援工作:

(1)严密布控。立即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

(2)查明情况。立即提取样品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迅速查明有毒有害或严重不合格食品的种类、产地、供应渠道、购销数量、流向、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情况,同时向省工商局和市政府报告初步查明的情况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争取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3)净化市场。对经检测确定质量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实行全部下架,严密组织集中销毁,防止扩散,消除危害;并追溯源头,斩断祸根,净化市场,确保安全。

(4)依法查处。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补充、完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准确统计经济损失、人员受害等情况,分清事件责任,依法从快追究;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管辖范围的,应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涉及人为造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与公安、卫生监督等部门联手出击,严惩不怠。

5、总结上报

解除应急状态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加强新闻报导,不断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

三、相关保障

1、通信保障

采取移动通信为主,固定电话为辅的办法,实现应急处置信息快速、准确传输。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期间,应指定值班电话,并做到定人全时值守,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的手机要全时开通,随叫随应,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2、运输保障

车辆的确认和调度由区局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实施。平时各工商行政执法车辆应加强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并须储备1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局应急处置小组统一组织交通勤务保障。

3、医疗保障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如出现工商人员中毒或受伤,应立即自行组织现场抢救,并及时与市急救中心联系,或就近送至医疗单位寻求专业救治。随后视病情需要再组织转院或继续留院治疗。

4、生活保障

由应急处置小组拟定保障计划、确定保障标准,统一组织保障,办公室人员具体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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