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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户外广告相关申请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17

 

一、《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
、编号:由工商部门填写。
2
、设置地点:
尽可能详细写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地,参考格式如下:
××
区(岛外须注明)+××+门牌号(或××路与××路交叉处)+××大厦+方位(东南西北)侧+具体位置(如三楼墙面、楼顶、裙楼顶)。
如门牌号不清可不必填写,避免弄巧成拙。
3
、广告形式:
分为灯箱、霓虹灯、看板、铁字、立柱、店招和其它。若需更详细的,可在前面进行加注,如:路名牌,可填写路名牌灯箱;候车亭,可填写候车亭灯箱。
4
、版面规格:即广告版面规格。单位:米。
5
、广告设施总高:即广告设施总体高度,也就是广告设施从设置点地面或屋顶平面起的总高度。单位:米。
6
、申请设置期限:指的是该户外广告设施申请设置期限,与广告发布期限有别,最长不超过三年。
7
、广告主:按营业执照核准登记名称填写。
8
、广告内容摘要:广告牌的主要内容。
9
、广告合同期限:按所提供的合同期限进行填写。
10
、广告合同金额: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
11
、广告审查员意见:材料已审核。

二、《厦门市户外广告变更登记事项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
、编号:由工商部门填写。
2
、登记证号:填写原有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码。
3
、延展登记证期限、变更设置地点、变更广告规格、变更广告形式、变更发布期限、变更广告内容等项目中,原有登记项目必须填写,具体项目有变更的,须填写详细。
注:延展登记证期限项目中的申请延展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其它填写可参照《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三、《厦门市户外广告备案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
、编号:由工商部门填写。
2
、设置地点:交通工具必须写清设置具体部位,如车辆前后玻璃、车身、车内扶手等;其他地点填写参照设置申请表的地点填写。
3
、广告形式:喷绘、条幅、彩旗、橱窗和其它。
4
、规格:填写广告版面规格。
5
、发布期限:指该备案广告的发布时间。
6
、广告内容摘要:广告的主要内容。
7
、合同金额:制作及发布费用。

 

注:以上三份表格均为一式两份,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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