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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集美区工商局开展为期两周(2008年2月25日起至3月10日)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嘉庚公园旅游沿线、石鼓路、同集南路、杏东(北)路、杏西(南)路、集源路、大唐世家、北区文化广场、同集南路、319国道、孙坂路,各主要道路沿街楼宇、临街店面、市政设施上面的乱悬挂、乱张贴的商业小广告、以及占道、侵占绿地、小区内违法设置的小型立柱广告。
整治内容:(1)擅自设置发布的经营性户外广告与不符合设置规范的自设性店招广告,尤其是重点区域中随意粘贴的包柱广告;(2)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闲置期间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内容的招租广告或空白版面;(3)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包括霓虹灯、灯箱);(4)住宅楼宇上随意悬挂、张贴的户外广告;(5)广告内容、语言文字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