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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小常识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17

 

一、采购食品的卫生要求:

1、采购的肉类应符合卫生要求,应有兽医卫生检疫合格证明;2、采购的禽蛋应外表清洁,完整无损,略感粗糙,具有光泽;3、采购的蔬菜、水果应新鲜;4、定型包装食品应标签完整,在保质期内。

二、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9、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什么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分或多种成分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见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品中毒或死亡。

四、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2、食品贮存不当。3、食品未烧熟煮透。4、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5、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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