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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维权榜讯(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穆若岭)
包先生:2月13日,我在SM三楼电梯边上的越洋科技柜台买了一张手机内存卡,卡上显示的是2G,发票上写的也是2G,可是用的时候发现只是1G的。因为我在莆田,上周回来时才向柜台反映,他们说只能换张卡,连车费都没补偿给我。 越洋科技柜台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专柜代理的是外地的内存卡等,由于现在的内存卡是双元,如果使用不当的话会丢失一半的内存。“我们需要对卡进行检测,确认是使用不当还是质量问题后才能处理。” 经过湖里工商分局12315调解,以及位于该处维权网点的配合,柜台退还包先生购买卡的费用100元,并为其更换一张新的2G的手机内存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