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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孚工商所再次查获假“绵竹”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3-27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简    报

 


(第5期)

海沧区工商局东孚工商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东孚工商所再次查获假“绵竹”

11月12日,我所执法人员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山边村进行日常巡查时,查处了一家无照经营的食杂店,并当场查获一批涉嫌商标侵权的假冒“绵竹”白酒,数量近80瓶。

起初,执法人员在这家食杂店检查中发现,该食杂店规模较大,商品琳琅满目,但却没有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经询问当事人得知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并即日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随后,执法人员发现摆放在货架上的绵竹大曲中,掺杂着涉嫌商标侵权的“锦竹大曲”。除了“锦”、“绵”两字不同和商标有略微差别外,这两瓶白酒无论规格、样式、包装都极具相似性,若不注意观察便难以发现,且两种酒混杂陈列,“锦竹酒”又比“绵竹酒”销售价低,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执法人员在货仓处共清查出这批涉嫌侵犯四川某知名品牌的“锦竹酒”16瓶、 “锦竹大曲”53瓶。

由于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且从事贩卖假酒,构成无照经营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法规,我所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并立案查处,成功的捣毁了这一售假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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