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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1号消费警示:慎购电话直销的商务手机
文章来源:  日期: 2007-11-19

 

近日,一位先生向厦门市消保会反映其6月在家中接到自称是北京商务通手机会员中心的电话,向其推销一款功能强大的CECT V8的商务通手机。先生当时询问是否可以支持CDMA卡,对方表示可以,并承诺了三包服务,货到付款,先生遂答应购买。此后,先生收到快递的包裹时,快递员要求必须付款收货,先生只好先付清货款。之后检验发现,该手机无法支持CDMA,且功能上与电话中介绍的有不小的出入,先生多次向其位于北京的售后热线反映,售后热线屡屡拖延解决,至今无果。而先生只知道售后服务部门的电话,对方不告知其经营地址。由于无法提供明确的被诉方,当地消协也无法处理。

无独有偶,北京市东城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也曾接到过类似的投诉。电话推销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由于消费者只能通过电话沟通来了解经营者的情况,其真实性存疑。此外,由于地域限制,如果交易手段缺乏保障,产生纠纷将难以解决。由于近年来,网购、电视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开始兴盛,厦门市消保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此类电话推销的商务手机及其他产品:

1.对于“自动上门”的电话推销,消费者应予以警惕,切勿轻信其一面地宣扬产品的价廉物美。如果是同一地区,应要求到其销售网点当面交易。

2.异地交易时,消费者首先应当约定货到付款,其次收货时务必要先验货再付款,如果送货员要求付款交货,那么消费者有权拒付。因为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具有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的交易条件,因此消费者应有验货的权利。

3.消费者在交易前,应尽可能获悉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以保证发生相关法律纠纷时能够得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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